引起药源性疾病的因素和原因

作者:admin时间:25-06-04阅读数:5人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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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引起药源性疾病原因

二、引起药源性疾病的因素

引起药源性疾病原因

1.不合理用药:

①不了解患者的用药史,如药物过敏史、遗传缺陷、家族史,随意给患者用药,可引起变态反应或其他不良反应;②联合用药时,忽视药物间的相互作用;③不注意患者原有疾病及机体重要脏器的病理基础,给予对重要脏器有损害的药物,加剧原有疾病的恶变,造成药源性疾病;④无明确治疗目的的用药,不了解药物的药理特点,即药效学和药动学规律,造成不应有的药物反应;⑤患者未经医师许可擅自用药,加大剂量或和多种药物同时应用;⑥用药时间过长,剂量偏大,因药物蓄积致药物中毒;⑦对老年患者、体弱患者或幼儿未作适当的剂量调整致药物过量或中毒;⑧用药方法和剂量选择不当,引起过敏反应(如青霉素外用,大剂量氨苄西林静脉滴注);⑨由于经济利益驱使,处方者用药面较少或过杂,未能考虑用药者利益。

2.机体易感因素

(1)乙酰化代谢异常:许多药物在肝脏代谢过程中,第二相反应必须经过乙酰化作用。此外,体内进行乙酰化代谢尚有两种快速型(又分快速型和中间型)和缓慢型。缓慢型乙酰化代谢异常易发生药物慢性蓄积中毒反应。

(2)葡萄糖-6-磷酸脱氢酶(g-6-pd)缺陷:g-6-pd有许多不同亚型,其缺陷有广泛的种族分布,但以黑人和地中海地区的人群较为常见。我国缺乏g-6-pd人群的分布很广。当有此种缺陷者应用氧化性药物后,极易引起药源性氧化性溶血性贫血。

(3)红细胞生化异常:患者对氧化剂药物特别敏感,易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。

此外,有异常遗传素质者,即使接受治疗剂量的双香豆素抗凝药,也可发生明显的抗凝作用延长;口服避孕药在少数人身上可引起静脉血栓,a型血型的发生率高于o型的人。

(4)性别:不同性别其药源性疾病发生情况不同。过敏反应发生率女性为男性的2倍,特异质性(包括变态反应性)药物肝毒性也较多见于女性。药源性红斑狼疮,女性较男性更易发生。咪唑类驱虫药引起的脑炎,女性比男性高9倍。

(5)年龄:不同年龄人群药源性疾病的发生率不同。儿童,特别是幼儿,如新生儿、婴幼儿的肾血量仅为成人的20%~40%,肾小球滤过率及肾小管分泌能力较低,药物清除较慢,因药物代谢和消除功能发育不足,易引起中毒,如新生儿服氯霉素后因其葡萄糖醛酸结合力低下,对药物缺乏解毒能力,可致“灰婴综合征”,使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更易发生耳、肾中毒反应。两岁以下的幼儿由于血脑屏障不完善,对吗啡也特别敏感。

引起药源性疾病的因素

(一)患者的因素

1.年龄因素

婴幼儿肝、肾功能较差,药物代谢酶活性不足、肾的滤过及分泌功能较低,影响药物的代谢消除,加以婴幼儿的血浆蛋白结合药物的能力低,其血浆游离药品浓度较高,容易发生药源性疾病。例如,新生儿的灰婴综合征是由于新生儿肝酶发育不全,肾脏排泄功能较弱,氯霉素在体内蓄积所致。

老年人容易发生药源性疾病是由于肝、肾功能降低导致药物的代谢清除率降低,使药物的半衰期延长;老年人的血浆蛋白如降低25%,即可影响药物与血浆蛋白的结合,使血浆游离型药物增多。再加上老年人用药品种多,用药的时间长,所以老年人容易发生药源性疾病。如老年人应用普萘洛尔,因肝功能减退和血浆蛋白含量降低,可诱发头痛、眩晕、低血压等不良反应。

2.性别因素

女性的生理因素与男性不同,妇女在月经期或妊娠期,对泻药和刺激性强的药物敏感,有引起月经过多、流产或早产的危险。另外,妇女服用的口服避孕药,对其他药物代谢有时有显著影响,特别是抗精神失常药,如口服避孕药可使阿米替林的清除率下降、半衰期延长。药物的吸收、代谢受月经期的影响,常规剂量的避孕药和地西泮,在月经期服用则药理效应更强。

3.遗传因素

药源性疾病个体间的显著差异,可能与遗传因素有关。例如,异烟肼的代谢酶N-乙酰转移酶,个体间差异很大。慢乙酰化者服用后,异烟肼的半衰期为2~4.5h,血浆浓度为5pg/ml;快乙酰化者服用后,则分别为45-110min及1pg/ml。慢乙酰化型在黄种人中约占10%一20%,在美国白人及黑人中约占50%。苯妥英钠由羟化酶代谢,苯妥英钠在羟化酶正常人群中,其半衰期为30-40h。正常人的日剂量为600mg,而羟化酶缺乏者300mg/d即可引起明显的神经毒性。假胆碱酯酶有遗传性缺陷的患者,在用去极化性神经肌肉阻断剂琥珀胆碱时不能及时分解琥珀胆碱,机体产生长时间的肌肉松弛,可产生用药后呼吸暂停,甚至达数小时。

近年来,人类基因研究进展迅速,由于人类个体间基因存在变异,所以药源性疾病的个体差异可以从遗传学得到解释。

4.基础疾病因素

疾病既可以改变药物的药效学也能影响药物的药代动力学。慢性肝病、肾病患者,由于药物的代谢和清除率降低,血药浓度增高、半衰期延长,容易出现药源性疾病。肾病患者由于清除减慢,服用呋喃妥因,血药浓度升高,可引起周围神经炎。肝病患者由于肝功能减退,可使主要通过肝脏代谢的药物血药浓度升高,引起药源性疾病。例如,肝硬化患者使用利多卡因,可引起严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。

5.过敏反应

过敏反应是一种抗原抗体的免疫反应,与药品的药理作用无关。过敏体质患者使用常规剂量或极小量的药品,就能出现剧烈的免疫反应。使细胞释放组胺、5-羟色胺、缓激肽、慢反应物等介质。导致一系列呼吸道、心血管系统、皮肤黏膜及胃肠道的过敏反应。药物过敏反应可以是单一系统反应,也可以是多系统损害,表现为过敏反应症候群。皮肤和呼吸道反应是临床上最常见的药物过敏反应。其严重程度不一,可以很轻,也可以致死。抗生素、磺胺、非甾体抗炎药、抗癫痫药等许多药品都可引起过敏反应。

6.不良生活方式

如饮酒、吸烟等不良习惯,可能对药源性疾病有影响。例如,饮酒可加速某些药物的代谢转化,使其疗效降低。少量饮酒可使消化道血管扩张增加药物的吸收,而导致不良反应。此外饮酒可致肝功能损害,影响药物的代谢,使许多药物的不良反应增加。再如,口服避孕药或绝经期后激素替代疗法所致的心肌梗死,在吸烟的妇女中发生的危险性加大。

(二)药物因素

1.与药理作用有关的因素

(1)药品的副作用是指适应证之外的、与治疗目的无关的其他药理作用所致的疾病。例如,麻黄碱用于治疗哮喘时,可引起兴奋作用。阿托品治疗胃痛时引起口干、散瞳、便秘等副作用。

(2)药物本身作用例如:①细胞毒性抗肿瘤药,能干扰肿瘤细胞,也能影响正常组织;②降糖药引起的低血糖;③抗高血压药引起的低血压。

(3)药品的毒性反应是指药品引起的机体生理、生化功能异常或组织结构病理变化。药品的毒性作用一般是药理作用的延伸,能影响一个系统或多个系统(神经、消化、心血管:泌尿、血液及皮肤等系统)。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(链霉素、卡那霉素、庆大霉素)可致第八对颅神经损伤,使听力减退或造成永久性耳聋。这种药源性疾病受患者的个体差异、病理状态或合并用药的影响。

(4)药品的继发反应是指药品的间接反应。如服用异烟肼治疗结核病,可引起维生素B6缺乏,造成周围神经病及贫血。长期使用广谱抗生素,可改变肠道的菌群关系,造成菌群失调、导致的二重感染;噻嗪类利尿药引起的低血钾,使患者不耐受强心苷地高辛。服用减肥药奥利司他引起的脂溶性维生素的缺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