赤鱼不能和什么一起同吃?与赤鱼相宜相克的食物有哪些

作者:admin时间:25-07-01阅读数:71人阅读

赤鱼

赤鱼主要营养成分有蛋白质、脂肪、糖类、维生素B1、维生素B2、维生素A、烟酸及钾、钠、钙、铁、磷、铜、锌、硒等。其蛋白质中含有蛋氨酸、瓜氨酸、脯氨酸、丝氨酸等18种氨基酸。

1.医用效能

赤鱼性温,味甘。有益气散结,健脾利湿,温中和胃,健脾利湿,催乳等功效。适宜营养不良、水肿、产后泌乳缺乏、疮痈毒肿、慢性胃炎、脱肛、胃下垂、丹毒、麻疹、糖尿病、肠风下血等患者食用。

2、食用搭配赤鱼与苹果:苹果含有果胶,有止泻作用,若与鱼肉搭配食用,能为人体提供丰富的营养,对腹泻患者有一定的治疗作用。

3.食用禁忌

(1)忌食用烧焦的鱼肉:赤鱼在烹制过程中有时会有烧焦的现象,烧焦的鱼肉因蛋白质发生变性,产生致癌物3,4-苯并芘,常食用此类鱼肉容易诱发肿瘤。

(2)忌食用生鱼肉及未煮熟的鱼肉:生鱼肉及未煮熟的鱼肉中往往带有细菌、病毒及寄生虫等,人若食用此类鱼肉有感染疾病的可能。

(3)忌用普通的搪瓷制品煎煮鱼类:搪瓷制品的外面涂有一层珐琅,该物质中含有一定量的铅,若经常食用此类容器煎煮的鱼类,可引起慢性铅中毒,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。

(4)忌食用脊上两筋和发黑的鱼血:赤鱼头两侧的皮内各有一条似白线的筋,此物腥臊味较重,而且含有刺激性较强且有毒的物质;发黑的鱼血亦含有毒素,因此不宜食用。

(5)忌烧煮时过早放姜:烧鱼时应在鱼的蛋白质变性后,再放人姜,才能发挥姜的去腥作用。若姜和鱼同时放人锅内,鱼被加热后,其浸出液将会妨碍生姜的去腥功效。

(6)忌加热时间过长:鱼肉既不能加热时间过短,亦不可加热时间过长,若加热时间过久,鱼肉中的赖氨酸、色氨酸、精氨酸、组氨酸等重要氨基酸会受到破坏,使氨基酸脱去氨基,与葡萄糖结合,形成有毒的糖基化终产物,能损伤血管内皮,加速动脉粥样硬化。另外,加热时间过久,鱼肉可能被烧焦,产生致癌物质。

(7)忌食死后久放的赤鱼:鱼的腮腺及内脏中含有大量的细菌,一旦鱼死亡,这些细菌会很快大量繁殖,分布于鱼体内,人食后很容易发生食物中毒。

(8)忌食反复加热或反复冻藏加温之品:鱼肉类食品从超低温的冷冻状态到冰点以上的解冻状态,其细胞膜已被严重破坏。研究表明,反复冷冻的鱼肉中还会产生一种致癌物质B-二硝酸胺,冷冻的次数越多,二硝酸胺的含量越高,故忌食用反复冷藏的鱼肉。

4.食物相克

(1)赤鱼与含鞣酸过多的水果。

(2)赤鱼与西红柿、豆腐:西红柿的维牛素C对角肉中的某些营养成分的吸收有抑制作用,故不宜同食。

5.食药相克

(1)赤鱼与异烟肼:鱼肉中含有丰富的组氨酸,在肝脏经组氨酸脱羧酶的作用生成组胺,组胺在单胺氧化酶的作用下生成醛。异烟肼有抑制单胺氧化酶的作用,导致组胺在体内蓄积,出现头痛头晕,面部潮红,心悸等症状。

(2)赤鱼与优降宁、苯乙肼:服用优降宁、苯乙肼时,应忌食鱼类,否则会引起血压升高,甚至诱发高血压危象及脑出血。

6.食病相克

(1)阳虚遗尿者不宜食用:赤鱼滑利下趋,通利小便,阳虚遗尿者食用会加重病情。

(2)中风患者不宜食用:赤鱼虽然性平,但是久食则生热。故在《本草衍义》中王叔和曰,热则生风,万一风象更使食鱼,则贻害无穷矣。因此,中风患者不宜食用。

(3)肝昏迷患者不宜食用:肝昏迷患者血氨升高,而赤鱼富含蛋白质,在体内分解代谢为含氮废物,能升高血氨,诱发或加重肝昏迷。

(4)肾衰患者不宜食用:肾功能衰竭患者,血中尿素氮含量较高,若再食用富含蛋白质的食物,必然会加重病情。

(5)出血性疾病患者不宜食用:鱼肉中含有一种抑制血小板的物质,该物质还可抑制脂质在血管壁上的沉积,对冠心病及脑梗死患者有益,但对有出血性疾病的患者有加重出血的可能。

(6)患病期间或大病初愈者不宜食用:中医认为,鱼肉是发物,患者食用鱼肉会加重病情。最新研究表明,鱼肉及鱼油中的某些成分对人体的免疫细胞有一定的抑制作用,故患病期间或大病初愈者不宜食用鱼肉,尤其是鱼油。

(7)肺结核患者不宜食用:正在治疗中的肺结核患者不宜食鱼。因为鱼肉中含有组胺,需要单胺氧化酶灭活,而抗结核药物异烟肼为单胺氧化酶抑制剂,服用此类抗结核药物后,体内的单胺氧化酶被抑制,若再食鱼肉,会导致组胺在体内蓄积,引起变态反应。

(8)痛风患者不宜食用:鱼肉中含有较多的嘌呤类物质,会加重痛风患者的病情。